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越西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内容需要变更。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06 09:30:00,更正为:2025-01-2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06 09:30:00,更正为:2025-01-20 09:30:00。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1、拉伸负荷(N):纵向≥2.2,横向≥2.2。▲2、断裂标称应变(%):纵向≥400,横向≥450。▲3、直角撕裂负荷(N):纵向≥1.2,横向≥1.2。▲4、产品标称厚度≥0.015mm;-12%≤平均厚度偏差≤15%;-0.004mm≤极限偏差≤0.005mm。更正为“★1、拉伸负荷(N):纵向≥2.2,横向≥2.2。★2、断裂标称应变(%):纵向≥400,横向≥450。★3、直角撕裂负荷(N):纵向≥1.2,横向≥1.2。★4、产品标称厚度≥0.015mm;-12%≤平均厚度偏差≤15%;-0.004mm≤极限偏差≤0.005mm。”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的服务要求响应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8分。带“▲”项有5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扣3分,共15分,扣完为止;非带“▲”有3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共3分,扣完为止。 注:①标注“▲”号条款应提供的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如无佐证材料的将视为负偏离。②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为无效投标。更正为:“供应商的服务要求响应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8分。带“▲”项有1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扣6分,共6分;非带“▲”有3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扣4分,共12分。 注:①标注“▲”号条款应提供的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如无佐证材料的将视为负偏离”
3.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9时30分00秒更正为:2025年01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4.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财政局,联系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越城镇果园路253号,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越城镇西宁路20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花园路12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