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对2025年公务车辆维修服务进行简易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并于2025年04月10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RNX******ZC-SZTAX
(二)项目名称:2025年公务车辆维修服务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元),其中A包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172,800.00元),B包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万柒仟贰佰元整(¥97,200.00元)
(四)最高限价(支付上限):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元),其中A包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172,800.00元),B包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万柒仟贰佰元整(¥97,200.00元)
(五)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包组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2025年公务车辆维修服务 | A包 | 一项 | ******税务局机关及南部片区税所的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工作(具体税所详见需求) | 1.本项目A、B包兼投不兼中,评审顺序为先A包、次B包的顺序进行。 2.评审中若由1家供应商同时取得A、B包候选中标人资格的(即综合总分排名第一),此供应商只作A包候选中标资格,将不再进入B包候选中标人资格;且由B包综合总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取得B包候选中标供应商资格。 |
B包 | 一项 | ******税务局北部片区税所的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工作(具体税所详见需求) |
(六)合同履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以采购金额完成为止。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
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投标函》作出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6.具有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
(三)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或邮购(购买邮箱:******)。
(四)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5年04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二)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网:****** 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五)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六)现场踏勘:无。
(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税务局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8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755-******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 李小姐 0755-******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李小姐
电 话:0755-******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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