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 购 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项目名称: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新收付系统周边对接系统改造项目(中科软系统)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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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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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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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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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新收付系统周边对接系统改造项目(中科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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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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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115万元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直接采购的申请理由:为满足阳光农业相互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软”)独立承建。现就直接采购原因说明如下:
1.阳光农险老收付系统自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表决,并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建设新收付系统项目。为了保证业务的连续性,需要周边系统进行对接与适配改造。
2.需对接的系统包括“农险一体化承保系统”、“农险一体化理赔系统”、“老农险种植险承保+理赔、养殖险承保、老农险养殖险理赔”、“车险承保业务”、“统一支付平台”、“互联网保险平台(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统计相关系统”、“新再保系统”、“公共平台”、“农险监管上报”、“全税对接服务”、“反洗钱系统”,均由中科软实施建设并提供源代码开发、测试、上线、维护等相关工作,并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具有技术先进性和成熟的业务、财务经验。
3.本项目除以上系统现有服务或接口对接新收付系统外,还需与新收付系同步配套改造。鉴于涉及的系统数量众多且逻辑复杂,现阶段仅有中科软熟知所有系统源代码的效用,了解系统功能和规则之间的设计原理,同时满足监管需求。
4.为切实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确保保险产品技术开发具备良好的延续性,持续稳定地提供运维服务,同时满足现有系统相关需求的扩充与延伸要求,并保证相关系统开发与服务的一致性,必须继续由中科软提供技术服务,而不能由其他第三方服务商来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本项目符合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 行)》第六章第三十条直接采购第一款“采购标的只能从某供应商获得,或者某供应商拥有与采购标的相关的专属权,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替代物,也不可能使用其他任何采购方法的”及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新科祥园甲6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95号
联 系 人:钱先生
联系方式:0451-******
2.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045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
专家论证意见(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