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金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金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已由******改革局以将发改审批[20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53%:47%,招标人为******水利局,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将乐县金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将乐县;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8875.33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1、新建生态渠道总长度4441m;2、新建护岸10225.9m;3、新建DN1650排洪管1处,长度162m;新建排洪涵洞1处,长度140m;4、新建穿堤涵管总计15处,新建生态补水管2处,总长度800m;管道敷设DN300主管长545m,DN200支管长650m,De160入户管900m,检查井70座;新建生态缓冲带面积47162.6㎡,人工湿地建设面积3873㎡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各标段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2.5 最高控制价:******(其中第一标段积善工业园区(******元);第二标段高唐镇(******元);第三标段光明镇(******元);第四标段安仁乡(******元);第五标段漠源乡(******元);第六标段余坊乡(******元);第七标段古镛镇(******)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将乐县金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共分七个标段,第一标段积善工业园区;第二标段高唐镇;第三标段光明镇;第四标段安仁乡;第五标段漠源乡;第六标段余坊乡;第七标段古镛镇。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1日08时至2025年5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mwz/)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3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mwz/)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6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1、******委员会等10部门、5 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 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明发改民营【2023】82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对无失信记录企业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对于有失信记录企业须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6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论参与几个标段的投标,每个投标人仅需提交一份保证金或保函,因格式原因保函上统一体现第一标段名称,可在各标段使用)。2、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7个标段,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1个标段 。按1~7标段的顺序列入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自动退出后标段的中标候选名单。
8. 联系方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