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准东环境公司10万吨/年电解铝废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SFLZB-2025-197-FW
******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解铝废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经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集团)准东环境公司10万吨/年电解铝废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服务
******集团)准东环境公司现有规划厂区内。
3、项目规模:年处理10万吨电解铝废渣,主要包括原料预处理系统(利用部分现有厂房)、浸出净化车间(利用部分现有厂房)、碳酸锂车间、生产辅房一************消防水池和总图等子项。
4、工程投资额:23000万元(监理费控制价为 195.5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监理服务期:总工期334天(日历日)。其中,计划2025年08月01日开工,2026年06月30日竣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并和施工工期同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完成10万吨/年电解铝废渣资源化利用项目范围内所有内容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包括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化工石油工程专业),需在本单位注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并具有2025年01月至2025年06月在本单位任职社保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4、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的主要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已办理有效的进疆信息报送手续,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最低不得少于5人(土建工程师1人,设备工程师1人,安全工程师1人,电气工程师1人,仪表工程师1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时,不得在其他任何项目兼职,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员最低不得少于2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员时,不得在其他任何项目兼职,以上人员并具有2025年01月至2025年06月在本单位任职社保证明。
5、同类或相近工程(化工工程)业绩要求:
(1)企业同类或相近工程(化工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同类或相近工程(化工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024年01月0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出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同类或相近工程(化工工程)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完成的同类或相近工程(化工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信息。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7、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2)在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法院官网:******/)。
8、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法院官网:******/)。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3日10:00时至2025年08月12日10: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1号楼A座14层(昌吉州国投大厦1幢14楼1419室)获取招标文件。上述复印件仅作为档案留存使用,不作为衡量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标准的依据。
3、招标文件费缴纳采用网银电汇或者现场现金缴纳两种方式: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有限公司天山北路支行,账号:************33857,行号:******0459,汇款时请备注(招标项目编号):CSFLZB-2025-197-FW(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35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5年07月23日10:00至2025年08月12日10:3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限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6、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需要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银行账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有限公司保证金缴纳账户******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银行昌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有限公司XXXXXXXX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并加盖财务章;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2日10: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1号楼A座14层(昌吉州国投大厦1幢14楼)1425室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8、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994-6856197
******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1号楼A座14层(昌吉州国投大厦1幢14楼1419)
联系人:朱先生、蔚女士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有限公司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