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沈阳分公司2025年南京南营业厅驻店商招商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5778),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增强厅店终端销售能力、丰富厅店服务增加引流入店渠道、支撑厅店智家产品体验式营销转型,促进实体渠道业务规模发展,现进行沈阳分公司2025年南京南营业厅驻店商招商。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中国电信沈阳分公司2025年南京南营业厅驻店商招商项目,积分目标详见合同附件。
代理商进驻电信可选择门店置换、任务置换及缴纳服务费三种置换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①门店置换模式:
按照租金价值对等原则,即置换门店租金与南京南街营业厅公允租金55万/年(一栗到期不续租)或45万/年(一栗到期续租)价值相等(可以多个店置换,总租金价值对等);如置换门店无法达到租金对等条件,则驻店商置换门店和所进驻自有厅的新增积分之和,需等于南京南街营业厅2024年新增积分完成的二倍。
等价值置换店积分目标不得低于自有厅积分目标的50%,不等价值置换店积分目标不低于自有厅积分目标。
②任务置换模式:
采取任务置换模式时,不要求置换门店,按照门店积分翻倍原则,即驻店商进驻南京南街营业厅新增积分环比2024年翻倍。
③缴纳服务费模式:
采取缴纳服务费方式时,不要求置换门店,按照收取服务费原则,即驻店商缴纳南京南街营业厅公允租金的50%,服务费按固收方式进行入账。剩余的50%租金与厅内业务积分完成量挂钩考核。
如一栗到期不续租,固定收取服务费27.5万元/年,剩余27.5万元与厅内积分目标挂钩100%履约
如一栗到期续租,固定收取服务费22.5万元/年,剩余22.5万元与厅内积分目标挂钩100%履约
未完成履约积分,按照签订的协议规定补交履约金。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成交人数量及份额: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 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开票承诺或以往项目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
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
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
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
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 响应保证金须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7月23日17:00至2025年7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3询比文件获取地点:沈阳市上深沟村860-1号沈阳国际软件园F8座A406室。
4.4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潜在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发送下述文件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邮箱(******)并联系项目负责人(郭丹丹,******)申请获取询比文件,邮件正文(项目名称XX-项目编号XX-标包号-公司名称XX):
(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4)开票信息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沈阳市上深沟村860-1号沈阳国际软件园F8座A406室。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18号
联系人:苗经理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公司总部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项目联系人:金喆、王丹丹、郭丹丹、兰艳迪、范娜
联系人电话:郭丹丹******、王丹丹******
电 子 邮 件:guodandan.******
邮编:210003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guodandan.jszbtx@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 07 月 23 日